|
县委宣传部是县委主管意识形态方面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1、根据市委宣传部和县委的安排部署,负责制订全县宣传思想工作规划,提出宣传、文教体育事业发展指导方针;指导全县宣传思想工作;协调宣传文教系统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和步调。
2、负责指导全县理论学习、理论宣传和理论研究工作。
3、负责指导对外宣传,掌握舆论导向,把握宣传基调。
4、负责党的教育方针、政策的宣传贯彻。
5、负责规划、部署、指导全县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群众性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配合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做好党员教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改进群众思想工作。
6、负责规划和部署全县社会宣传、企业宣传、农村宣传、法制宣传和全民国防教育宣传工作。
7、按照规定管理宣传系统的干部,考察指导宣传系统各单位的班子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知识分子思想教育工作。
8、负责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电话:77770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