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能:
1、 提出县委、县政府机关党的建设规划指导所属基层搞好党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做好对党员的管理教育工作;负责审批各部门机关党组织的书记,副书记,指导所属党组织实施对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有效监督。
2、 协助领导管理机关党群组织的干部的情况;配合组织部门,人事部门对机关各级领导干部考核评议,根据掌握的情况对干部的任免提出意见或建议。
3、 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宣传和坚决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党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统一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和行动,保证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
4、 从严治党,加强党的自身建设。抓好对党员的马列主义基本理论和思想、纪律以及党的基本知识教育;有计划地培训专职、兼职党务工作和轮训党员;完善党的民主制度,严格组织生活,抓好基层组织建设;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搞好党风、严格纪律,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
5、 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支持行政领导保证完成各部门的各项工作任务,关心并协助领导改善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
6、 紧密结合改革、开放和各部门业务工作的实际,做好机关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
7、 抓好机关的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做好机关的日常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419-7777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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